青海大学生篮球联赛报名材料及注册工作须知

青海大学生篮球联赛报名材料及注册工作须知

青海大学生篮球联赛报名材料及注册工作须知青教体〔2016〕36号
2024年06月29日 09:36
新闻介绍

电子邮件:

①报名表(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校医院印章);②运动资格审核表;③参赛运动员须提供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复印后须加盖学校印章、学校分管领导签字);④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⑤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⑥参赛队员、领队、教练员2寸照片2张;⑦参赛队全体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合影2张。

2、2016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每位运动员、领队、教练员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全队彩色照片一张(不小于6寸,方便打印在订单簿上)、队伍简介(不超过150字)。

3.报名:第三届青海省CUBA(阳光组)联赛男、女冠军队、第十九届CUBA(青海赛区)联赛男、女冠军队,需按照全国体育总会发布的竞赛规程,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运动员报名网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方式: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校方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进行运动员网上报名报名。首届全省高职院校篮球联赛男、女冠军队,需按照全国联赛竞赛规程,参加全国高职院校篮球联赛。

九、比赛规则

1.CUBA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CUBA大学生篮球联赛、

全省首个高职院校篮球联赛CCBA,男女队均可参赛,各组别按报名人数组成混合队,实行赛会制,男、女分组比赛。

2、每支参赛队可报名12名运动员、1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或工作人员(全队队员总数不得超过15人)。

3.每所学校参赛队人数不得超过15人,若参赛队运动员不足8人,则不允许全队参赛。

4、根据报名队伍数量:不足6支队伍进行单循环比赛;超过7支队伍则抽签分为两组进行比赛。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赛,决出第1至第4名;每组第三、第四名进行交叉赛,决出第5至第8名。

5、青海师范大学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可参加CUBA(阳光组)女子比赛,只计成绩,不计入CUBA(阳光组)排名,可直接参加CUBA全国赛区比赛。

6.高职院校篮球联赛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名次,获胜队伍将代表青海省参加高职院校联赛。

7、若参加CUBA比赛的球队不足三支,则只进行一场比赛,决出冠军。

8、各参赛队须按照报名表所列的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

9. 排序方法

(1)每队获胜得2分,失败得1分。若有球队弃权,则所有成绩取消。小组最终排名将根据各队所获积分决定。积分最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2)若两队积分相同,则以两队比赛结果决定名次。

(3)若有三支(或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以三支(或以上)球队之间胜负的净分决定名次。

10、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批准的最新《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

(1)所有比赛分为4节,每节10分钟,第1节与第2节之间、第3节与第4节之间有2分钟休息时间,第2节与第3节之间有10分钟休息时间;

(2)停赛规定:

每支球队在第 4 节最后 2 分钟和每个加时赛期间将有一次额外的 30 秒暂停。投篮成功后,在第 4 节和加时赛期间的最后 2 分钟内,有权将球掷出界外的球队请求暂停(前端线球除外),比赛将通过将球掷出延长前端罚球线和记录台对面的中线之间的界外来恢复。

(3)一名球员已经犯规五次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当某队每节比赛累计球队犯规次数达到四次时,该队处于球队犯规受罚状态;

(5)每节比赛结束时,某队可获得一次界外球:

比赛时间剩余0.1秒-0.3秒(含),场上队员直接投篮或者触碰(如空中接力)投掷入场的球,使球进入篮筐,投篮有效;比赛时间剩余0.4秒-0.7秒(含),场上队员直接双手或单手抱球投掷入场的球,投篮有效;

(6)比赛用球:男队7号、女队6号,由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十、录取排名及奖励

1、根据各队成绩,按照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阳光组)、CCBA(高职组)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2、获得CUBA联赛(阳光组)男、女组冠军的球队,分别颁发奖杯及成就证书;

3、荣获CUBA联赛男子组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一座及成就证书;

4.首届全省高职院校联赛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及成就证书;第四名以后的队伍,颁发奖牌及成就证书。奖项名次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确定。

5.本届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项:

(一)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共评选6支运动队:CUBA(阳光组)男队、女队各1支,高职院校男队、女队各2支),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2名),评定办法另行确定。

(2)最有价值球员评选(4名:CUBA(阳光组)男、女各1名,高职院校男、女各1名),根据裁判员统计数据及比赛记分牌结果评选。

(3)裁判组、运动队根据教练员队伍管理能力、运动员体育纪律、赛场表现、比赛成绩等因素,提名优秀教练员(5名候选人),报组委会讨论批准。

(四)评选优秀裁判员(6名)篮球请求暂停的程序,裁判组将对裁判员的赛场表现、执法水平、服从组织、遵守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提出名单,报组委会讨论批准。

(5)在赛事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中评选优秀工作人员(2名),赛事秘书处将根据工作人员实际表现,经广泛征求意见后,评选出认真、勤奋的工作人员,报组委会批准。

11. 资金

1.各队往返交通及餐费自行承担。

2、裁判员、竞赛监督员及会务工作人员由组委会发放每日工作补贴。

12. 比赛纪律及申诉程序

1. 比赛纪律

1、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每支参赛队伍在报名时需向大会缴纳一次性参赛纪律押金2000元。每支队伍缴纳的押金用于对比赛期间违反竞赛纪律、社保管理规定、运动员资格规定等的队伍及其人员进行经济补偿及处罚。比赛期间如无违反竞赛纪律(包括运动员资格规定)的行为,赛后押金全额退还。比赛期间如有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押金。

2、各参赛队应按照竞赛规则的要求参加比赛。

3.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教练员规则。

4、各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篮球请求暂停的程序,视为弃权,小组积分为零。弃权两场或罢赛,小组总积分为零,排名垫底,取消所有奖项篮球请求暂停的程序,并扣除纪律押金。每场比赛必须有领队、教练在场,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二)投诉程序

1、参赛队对比赛或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可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比赛结束20分钟内向“资格审查与竞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如球队胜诉,申诉费退还,如球队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与竞赛监督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处罚为最终决定。

2、为了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赛风赛纪的严肃性,任何队伍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各队教练员在现场指挥时,不得大声叫喊,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如裁判员警告无效,该队教练员将被处以技术犯规。

(2)教练员在指导比赛时,不得侮辱裁判员或队员。如警告无效,教练员将被处以技术犯规。如再次犯规,教练员将被立即取消指导比赛的资格。

(3)任何运动员或教练员在赛场内外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行为,将被取消本届及后续比赛资格,并被取消现场指挥资格,同时被取消考核资格,并被取消参加下一届CUBA(阳光组)、CUBA联赛、CCBA职业院校联赛的资格。

(4)凡在比赛中滋事、罢赛、打假球等行为的运动队,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下届CUBA(阳光集团)、CUBA联赛、高职院校联赛的资格,同时没收该队的保证金。

13.仲裁(资格审查)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

仲裁、竞赛监督(资格审查)、技术代表、裁判长均由组委会派出。

14. 其他

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于青海省教育厅。